
极目新闻记者 陈洋洋
8月17日,“男子结婚8年3孩均非亲生”案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据多家媒体报道,双方就抚养费的返还,精神损害赔偿金返还的数额,以及共同的债务有很大的分歧,法庭未调解成功,将择期宣判。
当事人韦先生(左)与律师(右)(图源:红星新闻)
据红星新闻报道,当事人韦先生(化姓)与妻子何女士(化姓)于2018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3个女儿,大女儿现年8岁,双胞胎女儿于2025年7月出生,今年刚满周岁。
2026年4月,因怀疑妻子出轨,韦先生决定去做亲子鉴定,结果显示3个女儿均非他亲生。韦先生随后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解除婚姻关系,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1.5万元。
因3个女儿均非亲生,韦先生未主张抚养权。韦先生此前多次表示,比起31万余元赔偿,他更希望女方当庭如实告知3个孩子的生父身份。
当事人韦先生(图源:澎湃新闻)
对于该案件的责任划分,极目新闻记者咨询了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。他认为:本案属于欺诈性抚养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、第1091条婚姻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规定,女方婚内与他人生育三名子女并长期隐瞒,存在重大婚姻过错。在财产责任上,女方应当返还男方婚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、教育费等合理开支,该情形同时构成不当得利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22条,无法律依据取得利益应当返还受损失一方;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照顾无过错的男方,男方还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83条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同时,在人身关系上,经亲子鉴定排除血缘后,男方对三名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,抚养权应当归于女方以及孩子的亲生父亲;民事诉讼中法院没有强制女方交代孩子生父身份的职权,若没有充分线索,很难通过审判直接锁定生父身份。孩子本身无过错,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淘配网官网赵良善强调,男方母亲虽多年照料孩子、遭受情感伤害,但祖父母并非亲子关系诉讼的适格主体,不能向女方主张赔偿,也无法取得孩子抚养权,仅能依靠协商处理情感问题。
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(图源:澎湃新闻)
赵良善表示,各方当事人权益保护路径:对受害男方韦先生而言,应当保存好亲子鉴定报告、家庭开支凭证,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离婚、返还抚养费、离婚损害赔偿请求,财产分割请求法院向无过错方倾斜;若后续获取到孩子生父线索,可另案起诉生父,要求其承担对应抚养成本。
对于男方母亲而言,法律不支持其取得孩子抚养权,可尽量通过调解协商维系情感接触,道德层面的亲情付出难以转化为法定权利。对于三名未成年子女而言,应当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,即便父母婚姻存在纠纷杠杆风险,也要保障孩子生活、教育稳定,成年人之间的矛盾不能转嫁至孩子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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